委托拍卖流程

   法人股特别规定

一、参加本次法人股竞买者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竞买的,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在交付拍卖保证金5万元,有偿获得文本资料,领取号牌后方能参加竞买。

二、我公司提供的拍品介绍资料均为转载,仅供竞买人参考,不做为任何依据。竞买人应在拍卖前自行认定资料的真实性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三、拍卖成交后,我公司仅开具由买受人签署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同时买受人另须支付相应的手续费。总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支付5%,100万元以上支付4%,200万元以上支付3%。

四、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形式。即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或由竞买人报价)后,由竞买人按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加价竞买,低于加价幅度的竞价无效,至无人继续加价后,已拍卖师是否敲下木槌表示成交与否,不到低价不成交。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当场支付全部拍品的价款或不低于成交价的20%作定金。总成交额在50万元以下,余额在三天内付清;50-100万元,五天内付清;100万元以上,七天内付清,如逾期将作违约处理,即已付款项不予退还,我公司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追究违约者的责任。

六、大冶特钢、幸福实业法人股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出具法律文书办理过户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七、其余拍品我公司仅通过拍卖形式确定其转让价格。拍卖成交后,由转让(委托人)与受让方(买受人)按国家有关规定签定法人股转让协议书(沪股转让协议书由公证处出具公正书)。待买受人交清全部价款后,转让方(委托人)与受让方(买受人)共同办理过户转让手续。并按国家规定缴纳过户费及印花税。

八、沪股的过户手续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办理。深股的过户手续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也可在其上海客户服务中心办理。

九、我公司免费代办过户转让手续。如需代办可授权我公司办理。

十、买受人应在十五日内办理过户手续。逾期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并已转入本公司帐户后,方能办理拍卖标的移交手续。

十二、本期的拍卖须知、特别规定,解释权归本公司。

***如您认为本公司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的权益遭到侵害,您可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54236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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